编者按: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以免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规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也欢迎大家对“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的意涵和应用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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