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四家认证机构因作虚假承诺和提供虚假资料做出了撤销《认证机构批准证书》处理。此事在业内引起了巨大反响。加强对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的检查监管,一直是近年来国家认监委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四家认证机构被撤销,再一次给我们给全行业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例办事,守住合法合规的底线,摈弃一切投机、打擦边球等侥幸心理。无愧于合格评定机构做为国家质量管理卫士、守护者的光荣使命和责任担当。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1年第14号
认监委关于撤销4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的公告
根据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监委对全国自贸区内按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实,四川蜀鼎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72)、四川宇宏世通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49)、上海法欧莎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05)和上海恒态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779)等4家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存在作出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4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上述4家认证机构此前出具的认证证书不具有证明作用。
特此公告。
认监委
2021年11月12日
信息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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