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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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自我承诺声明

时间:2020-11-08 21:57 作者:中卫安认证 点击:

中卫安(北京)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卫安)对认证机构作为认证活动中的关键主体应满足的以下要求有充分且明晰的认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和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发挥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中卫安将自觉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本机构所从事的认证活动有序、合法、合规开展。为此,中卫安谨向社会公开、郑重地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证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证、公平地从事认证业务,并对认证结果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对认证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体系,确保认证活动完全独立于影响其客观公正性的利益关系,绝不因市场竞争和利益驱使而违反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依法履行认证机构职责,诚信执业,为认证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认证服务,保证所认证的产品、服务内容客观公正,无虚假材料;保证不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约定时限完成的认证活动,不给不符合条件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认证业务。
四、恪守从业操守,树立认证机构良好形象,强化自律意识,珍视认证机构信用和信誉,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和秩序、承担社会责任。
五、积极配合认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认证活动数据和有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中卫安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将本承诺通过中卫安官网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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