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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S医护级卫生安全产品认证收费执行细则

时间:2018-08-11 12:38 作者:中卫安认证 点击:

1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加强对认证客户认证收费的管理,规范认证收费行为,保护认证双方的利益,促进认证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中卫安(北京)认证中心所开展的认证服务收费。
2 基本原则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组织形式、认证产品体系覆盖人数、 产品数量及产品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检查工作内容,核算检查工作量,计算确定检查人日数。
3收费项目与标准
3.1  收费项目
3.1.1申请费:初次认证、复评、扩大认证领域的申请;
3.1.2检查费:初审、跟踪、监督、再认证、复查的现场检查(包括多现场)以及申请组织变更和扩大认证范围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3.1.3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注册费涉及初次认证、再认证、组织变更和扩大认证范围的认证注册;
3.1.4年金(含标志使用费)、更换证书费。
3.2收费标准:见表一
表一:                       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单位:元) 备注
1 申请费 10000+1000×(n-1) 1、n为产品认证单元数;
2、人日数是指认证检查所需的工作天数(即检查员人数×工作天数,详见表二);
3、年金每年缴纳一次,初次认证即应缴纳第一年年金。
2 检查费 5000×人日数
3 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 5000+1200×(n-1)
4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 10000+2000×(n-1)
5 监督检查费 5000×人日数
6 再认证检查费 5000×人日数
7 产品检验费 由检验机构按规定收取
 
 
说明:加印证书每张收费100元
证书副本每张收费100元
补发证书及证书变更每张收费100元
4初次检查人日数(包括文件检查和现场检查)确定原则
表二:
有效人数 ≤100人 100-500人 500-1000人 ≥1000人
检查人日数 5-8 8-12 12-16 ≥16
 
注1:表中员工人数的变化宜视为连续的,而不是阶梯式变化的。表中的“有效人数”包括检查在场的非固定人员(临时工、季节工、兼职人员);
注2:检查时间指现场检查时间和文件检查时间等,检查员旅途时间不计算在内;
注3:检查人日指一个正常完整的8小时工作日(检查组会议时间不得大于1 小时);
注4:表中的产品认证是指1-5个产品认证单元;每增加5个产品认证单元,增加1个检查人日;
注5:如产品生产工艺复杂,产品卫生安全特性复杂,可根据其具体情况相应增加人日数;
注6:对于境外生产企业或代理境外产品的境内经销商,如不能去工厂现场检查,其现场检查(样品和抽样检查)时间为2人数,文件检查时间按下表中的规定执行;
文件检查人日数
≤ 2个认证单元 3~4个认证单元 5~6个认证单元 ≥7个认证单元
10 15 20 沿用以上规律
 
如能够去工厂现场检查,其认证费与国内生产企业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
注7:工厂检查员境内路途的时间每天按0.5个人日数计算,境外路途的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
注8:年度监督检查人日数根据初次检查的人日数按比例计算,每年度的监督时间总数不低于初次的1/2,检查时间不低于2个人日数,再认证检查人日数总数不低于初次的2/3,检查时间不低于2个人日数。
注9:以上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和付款方式见双方签订的《产品认证合同书》。
注10: a.不同法人、不同类别产品的申请方为不同项目;
b.不同法人、相同类别产品的申请方为不同项目;
c.同一法人、不同类别产品的申请方为不同项目;
d.同一法人、相同类别产品的申请方为同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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